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及《条例》精神,近日,我市制定出台了《市委组织部、市委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》,对共同做好全市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、培养、选拔、使用和管理等各项工作,推进全市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。《制度》要求,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,如遇特殊情况,可随时召开。《制度》规定,由组织部和统战部部长或副部长主持召开会议,两部门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和两部相关科室参加。根据会议事项,可邀请人事、编办、财政等部门参加。会议议题由市委统战部、市委组织部部根据工作需要拟定,主要围绕党外干部的教育、培训、挂职锻炼、考核管理、选拔使用及考察;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推荐提名;党外后备干部人选推荐;开展全市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调研考察等10个方面内容进行商议。《制度》还明确了具体商定事项的落实时限,并要求以通报的形式强化对商议事项的跟踪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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